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22101#62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059809@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2年桃園市政府新媒體行銷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3&orgId=3.80.11&cno=1120111-1&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2/02/06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2/02/06 1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兩者擇一即可):1.營利事業單位2.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
(二)應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資格文件:
(1)營利事業單位: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附加說明
【後續擴充說明】: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 後續擴充期間及金額:廠商經洽辦機關評估執行成效良好時,洽辦機關得洽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每家廠商30萬元整,5家廠商共150萬元整,若未達5家廠商投標,或經評選後優勝廠商未達5家,每家廠商之擴充金額上限仍為30萬元整,增購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 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採議價方式辦理。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取得洽辦機關及廠商雙方之同意,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聞處綜合行銷科(03-3322101*6260)周詩婕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聞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綜合行銷科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112年桃園市政府新媒體行銷採購案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2,500,000元
fetched_at
2023-01-16T11:44:49+08:00
電子郵件信箱
10059809@mail.ty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3&orgId=3.80.11&cno=1120111-1&seq=01&UpdSq=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兩者擇一即可):1.營利事業單位2.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 (二)應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資格文件: (1)營利事業單位: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後續擴充說明】: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 後續擴充期間及金額:廠商經洽辦機關評估執行成效良好時,洽辦機關得洽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每家廠商30萬元整,5家廠商共150萬元整,若未達5家廠商投標,或經評選後優勝廠商未達5家,每家廠商之擴充金額上限仍為30萬元整,增購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 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採議價方式辦理。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取得洽辦機關及廠商雙方之同意,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聞處綜合行銷科(03-3322101*6260)周詩婕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聞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綜合行銷科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openfun_brief_type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112年桃園市政府新媒體行銷採購案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871-廣告服務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3-70179509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3-70179509.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30116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80.11&job_number=1120111-1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