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43285@mail.tycg.gov.tw
洽辦機關
3.80.30.1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增購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60萬元整,增購期限為履約期限屆滿日止,若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公司。
3.建築師事務所。
4.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規定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註1)
3.服務建議書
4.廠商資格文件(影本)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註2)
(2)技術顧問公司
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B.技師執業證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C.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D.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證照
B.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乙方應於決標翌日起 135 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甲方通知日起 60 天內完成測量作業。
【履約地點】:桃園市大溪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景觀工程課(03-39460601分機197)楊清吉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景觀工程課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