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22101#563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43034@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111年度役男徵集入營用電子錶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24&orgId=3.80.11&cno=1110809-2&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8/30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8/30 10:3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營業項目及代碼為「鐘錶、眼鏡批發業F110010;鐘錶、眼鏡零售業F210010;鐘錶製造業CE01040」之公司或行號,並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二)證件封內應附具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一般證明文件: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4.電子領標憑據
(三)標單封內應附具之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四)其他(外標封內) :
1.服務建議書10份。
2.電子錶樣品1式1份。
(五)投標廠商應將各階段投標文件裝入證件封、標單封,分別密封後,再裝入外標封。未依規定分別裝封者,視為不合格標。
(六)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合格者始得參與後續之審查委員會會議,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經審查委員會審查及格之廠商,始得參加價格標開標。
其他: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及本市各區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兵役科電話 03-3322101#5637 黃子寧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民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兵役科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fetched_at
2022-08-25T11:22:31+08:00
電子郵件信箱
043034@mail.ty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24&orgId=3.80.11&cno=1110809-2&seq=02&UpdSq=0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營業項目及代碼為「鐘錶、眼鏡批發業F110010;鐘錶、眼鏡零售業F210010;鐘錶製造業CE01040」之公司或行號,並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二)證件封內應附具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一般證明文件: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4.電子領標憑據 (三)標單封內應附具之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四)其他(外標封內) : 1.服務建議書10份。 2.電子錶樣品1式1份。 (五)投標廠商應將各階段投標文件裝入證件封、標單封,分別密封後,再裝入外標封。未依規定分別裝封者,視為不合格標。 (六)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合格者始得參與後續之審查委員會會議,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經審查委員會審查及格之廠商,始得參加價格標開標。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及本市各區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兵役科電話 03-3322101#5637 黃子寧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民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兵役科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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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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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民政局111年度役男徵集入營用電子錶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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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84-鐘錶及其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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