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48185@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公司或行號,應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且其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與容量,須包含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急救人員、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缺氧作業主管、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吊升荷重在0.5公噸以上未滿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模板支撐作業主管之訓練課程。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等(不包含學校),應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與容量,須包含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急救人員、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缺氧作業主管、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吊升荷重在0.5公噸以上未滿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模板支撐作業主管之訓練課程。
3.大專院校,應設有安全衛生相關科系所或本案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
(二)應附具之文件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基本資格證件:
(1)屬公司或行號者:
a.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其內容須包含前款 「投標廠商資格」所述訓練種類)。
(2)屬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者(不包含學校):
a.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b.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其內容須包含前款 「投標廠商資格」所述訓練種類)。
(3)屬大專院校者:
a.請檢附校方同意參加投標證明文件正本(如授權書、公文等)。
b.設有安全衛生相關科系所或本案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證明文件。
3.電子領標憑據。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詳細價目表(正本)。
【各組預算】:
(1)北桃園組:新臺幣75萬元整。
(2)南桃園組:新臺幣75萬元整。
【複數決標】:
北桃園組: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大園區、八德區、大溪區及復興區。
南桃園組: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龍潭區。
本採購案每家廠商可投組數為1組,可得標組數1組,給付金額上限為決標金額。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營造業科(03-3323606分機708)吳孟霏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