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17863@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保留擴充之權利,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延長履約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為止,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2 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擇一即可):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者,並具有土木或結構相關專業技術。
(二)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服務建議書。3.廠商資格文件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 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B 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C 橋梁檢測人員資格。(檢附相關檢測人員初訓或回訓結業 證明、學經歷及證照等)
(2)工程技術顧問業:
A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或結構之工程技術事項)。B 有效期限內相關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C 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D 橋梁檢測人員資格。(檢附相關檢測人員初訓或回訓結業 證明、學經歷及證照等)
(3)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者:
A 本案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之技師證書(科別:土木或結構)。B 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C 組織章程(其服務項目內容需包含土木或結構相關業務)。D 橋梁檢測人員資格。(檢附相關檢測人員初訓或回訓結證明、學經歷及證照等)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橋梁(人行、車行)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03-3396122分機613)施博允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