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013-1 已決標公告

111年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0/10/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3,211,722
原始預算
$ 19,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姜宜君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14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姜宜君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14
傳真號碼 (03)3343573
電子郵件信箱 10028585@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11,651,6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2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結訓之次日起算120日內,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經核准立案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已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或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具備本案招標標的履約能力,能提供職業訓練軟硬體設備,並具無障礙設施。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 一般證件 (1) 公私立學校:檢具由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相關文件(正本,非投標廠商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 (2) 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3) 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主管機關核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 已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許可證書。 (5) 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立案證書。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印章。 3. 訓練服務建議書。 4. 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結訓之次日起算120日內(最遲為112年4月30日),各項工作時程請依「111年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手冊」規定辦理。 1.開訓日:自決標日起,至遲不得逾廠商訓練計畫建議書之開訓日,但經機關同意延期開訓除外。 2.結訓日:至遲不得逾112年1月20日。 3.訓後就業輔導:依結訓之次日起算90日。 4.就業輔導行政作業:核銷文件於前目完成之次日起30日內或不逾112年4月30日(兩者以先屆者為主)送達機關。 【各職類各班預算金額上限】:(1)服務類,180萬元;(2)按摩類,205萬元;(3)清潔類,190萬元;(4)資訊類,165萬元;(5)餐飲烘焙類,190萬元;(6)其他創新類,180萬元。 【複數決標】:本案決標以決標班數達10班或預算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03-3322101分機6814)姜宜君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養成訓練
預估數量 10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姜宜君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14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姜宜君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14
傳真號碼
(03)3343573
電子郵件信箱
10028585@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2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11,651,6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2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結訓之次日起算120日內,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經核准立案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已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或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具備本案招標標的履約能力,能提供職業訓練軟硬體設備,並具無障礙設施。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 一般證件 (1) 公私立學校:檢具由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相關文件(正本,非投標廠商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 (2) 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3) 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主管機關核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 已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許可證書。 (5) 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立案證書。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印章。 3. 訓練服務建議書。 4. 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結訓之次日起算120日內(最遲為112年4月30日),各項工作時程請依「111年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手冊」規定辦理。 1.開訓日:自決標日起,至遲不得逾廠商訓練計畫建議書之開訓日,但經機關同意延期開訓除外。 2.結訓日:至遲不得逾112年1月20日。 3.訓後就業輔導:依結訓之次日起算90日。 4.就業輔導行政作業:核銷文件於前目完成之次日起30日內或不逾112年4月30日(兩者以先屆者為主)送達機關。 【各職類各班預算金額上限】:(1)服務類,180萬元;(2)按摩類,205萬元;(3)清潔類,190萬元;(4)資訊類,165萬元;(5)餐飲烘焙類,190萬元;(6)其他創新類,180萬元。 【複數決標】:本案決標以決標班數達10班或預算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03-3322101分機6814)姜宜君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養成訓練
預估數量
10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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