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812-2 已決標公告

亞洲·矽谷創新研發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0/09/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1,560,000
原始預算
$ 81,600,000
底價金額
$ 81,5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禇宗諄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706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樓
聯絡人 禇宗諄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706
傳真號碼 (03)3367339
電子郵件信箱 1004449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45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智慧化應用服務(ICT)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費用:9,171,400元整。 (二)擴充期間以本案決標次日起算後2年(24個月)內為限。 (三)智慧化應用服務(ICT)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內容及工程預算: 1.工程內容:智慧辦公、智慧節能、智慧資料中心、智慧維運、智慧生活、智慧環境、IDC大數據資料中心單元…等。 2.工程預算:461,618,6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9/29
原公告日 110/08/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07 09:00
開標時間 110/10/07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工程驗收完成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檢附之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三)本案允許專業分包(不限家數): A.分包廠商不允許替代投標資格:本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為具我國開業建築師資格,其資格不得由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之專業分包廠商替代。 B.凡國內外之開業建築師、開業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或其他具有辦公室設計、室內特殊裝修和營運設計等之國內外機構、自然人,均得擔任本案專業分包商。 C.有分包廠商者,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為外文者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譯本),其實績得納入評分範圍。 D.得標後,專業分包商非經機關同意不得更換,若專業分包商執行成效不佳,機關有權要求更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6褚宗諄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10年9月28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3.開標時間延長至110年10月7日上午10時,截標時間延長至110年10月7日上午9時,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禇宗諄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706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樓
聯絡人
禇宗諄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706
傳真號碼
(03)3367339
電子郵件信箱
1004449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45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智慧化應用服務(ICT)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費用:9,171,400元整。 (二)擴充期間以本案決標次日起算後2年(24個月)內為限。 (三)智慧化應用服務(ICT)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內容及工程預算: 1.工程內容:智慧辦公、智慧節能、智慧資料中心、智慧維運、智慧生活、智慧環境、IDC大數據資料中心單元…等。 2.工程預算:461,618,6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9/29
原公告日
110/08/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07 09:00
開標時間
110/10/07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工程驗收完成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檢附之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三)本案允許專業分包(不限家數): A.分包廠商不允許替代投標資格:本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為具我國開業建築師資格,其資格不得由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之專業分包廠商替代。 B.凡國內外之開業建築師、開業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或其他具有辦公室設計、室內特殊裝修和營運設計等之國內外機構、自然人,均得擔任本案專業分包商。 C.有分包廠商者,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為外文者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譯本),其實績得納入評分範圍。 D.得標後,專業分包商非經機關同意不得更換,若專業分包商執行成效不佳,機關有權要求更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6褚宗諄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10年9月28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3.開標時間延長至110年10月7日上午10時,截標時間延長至110年10月7日上午9時,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7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