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802-AA1 已決標公告

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家具暫置倉儲統包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0/08/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采田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660,000
原始預算
$ 5,6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立彥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7400#4149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王立彥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7400#4149
傳真號碼 (03)3868040
電子郵件信箱 127182@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6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技術:本案施工團隊的專業能力、施工方式、計畫之完整性與對本案工程之瞭解程度等,將與工程履約期限密切相關,如以最低標方式辦理本案,以價格決定得標廠商,不僅履約條件僵化,亦無法擇定條件與能力符合本案需求之廠商。 (二)品質:施工團隊及其分包商除技術須符合本案需求,亦需要高品質的協調介面、品質管理、精密度與穩定性,方得發揮最佳工作效能。 (三)管理:施工團隊的組織架構、人員素質及組成人員管理,將提供本案工程技術面的服務;有關工作介面處理、期程管理、安全衛生管理、安全維護等工區管理,將協調與解決工區問題掌握期程;有關會計制度、財務狀況、財務管理、計畫管理能力等廠商制度管理,將奠定本案工程履約的基礎能力。 (四)商業條款:其履約內容倘不考慮施工團隊差異性,廠商逕依招標所附工程書圖履約,將無法於招標階段瞭解評比其人力素質與專業技術等差異,同時也涉及履約期間及時解決問題等能力。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02 09:00
開標時間 110/09/02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2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應同時具備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具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設計廠商:室內裝修業(具專業設計技術人員)或建築師事務所。 (二)若投標廠商同時具備上開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得單獨投標,不須另覓合作之共同投標廠商,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三)採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並以符合施工廠商資格者為代表廠商。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文件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位或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 1.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注意事項辦理。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一)一般證件: 施工廠商: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1)承攬工程手冊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室內裝修業(營業代碼E801060)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 3.土木包工業(營業代碼E102011) (1)承攬工程手冊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設計廠商: 1.室內裝修業(營業代碼E801060)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 2.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 (六)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七)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八)服務建議書 (九)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大園區及蘆竹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洽辦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洽辦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03-3867400#4149)王立彥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立彥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7400#4149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王立彥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7400#4149
傳真號碼
(03)3868040
電子郵件信箱
127182@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6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技術:本案施工團隊的專業能力、施工方式、計畫之完整性與對本案工程之瞭解程度等,將與工程履約期限密切相關,如以最低標方式辦理本案,以價格決定得標廠商,不僅履約條件僵化,亦無法擇定條件與能力符合本案需求之廠商。 (二)品質:施工團隊及其分包商除技術須符合本案需求,亦需要高品質的協調介面、品質管理、精密度與穩定性,方得發揮最佳工作效能。 (三)管理:施工團隊的組織架構、人員素質及組成人員管理,將提供本案工程技術面的服務;有關工作介面處理、期程管理、安全衛生管理、安全維護等工區管理,將協調與解決工區問題掌握期程;有關會計制度、財務狀況、財務管理、計畫管理能力等廠商制度管理,將奠定本案工程履約的基礎能力。 (四)商業條款:其履約內容倘不考慮施工團隊差異性,廠商逕依招標所附工程書圖履約,將無法於招標階段瞭解評比其人力素質與專業技術等差異,同時也涉及履約期間及時解決問題等能力。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02 09:00
開標時間
110/09/02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2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應同時具備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具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設計廠商:室內裝修業(具專業設計技術人員)或建築師事務所。 (二)若投標廠商同時具備上開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得單獨投標,不須另覓合作之共同投標廠商,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三)採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並以符合施工廠商資格者為代表廠商。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文件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位或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 1.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注意事項辦理。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一)一般證件: 施工廠商: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1)承攬工程手冊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室內裝修業(營業代碼E801060)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 3.土木包工業(營業代碼E102011) (1)承攬工程手冊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設計廠商: 1.室內裝修業(營業代碼E801060)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 2.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 (六)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七)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八)服務建議書 (九)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大園區及蘆竹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洽辦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洽辦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03-3867400#4149)王立彥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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