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513-AA1 已決標公告

新竹林區管理處大溪工作站復興分站招待所修復再利用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0/06/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文利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599,134
原始預算
$ 15,696,722
底價金額
$ 15,696,000
決標折數
99.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延齡先生
聯絡電話 (03) 3322101 #6690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
聯絡人 陳延齡先生
聯絡電話 (03) 3322101 #6690
傳真號碼 (03) 3366094
電子郵件信箱 10022256@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2,745,413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44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文化部 補助金額 5,4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02 09:00
開標時間 110/07/02 11: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75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36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基本資格文件 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1.)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 4.電子領標憑據 5.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110年6月10日會議紀錄辦理。 2.本次上網(第3次)公告修正投標須知、投標文件審查表及工地負責人簡歷表。 3.本案業經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不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特定資格】: 1.本工程工地負責人不能同時兼任二處以上工地,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及其風貌。 2.工地負責人資格: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以上證明文件請與「工地負責人簡歷表」一併附於外標封內。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復興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03-3322101分機6690)陳延齡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7/0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延齡先生
聯絡電話
(03) 3322101 #6690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
聯絡人
陳延齡先生
聯絡電話
(03) 3322101 #6690
傳真號碼
(03) 3366094
電子郵件信箱
10022256@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2,745,413元
財物採購性質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文化部 補助金額 5,4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02 09:00
開標時間
110/07/02 11: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75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36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基本資格文件 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1.)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 4.電子領標憑據 5.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110年6月10日會議紀錄辦理。 2.本次上網(第3次)公告修正投標須知、投標文件審查表及工地負責人簡歷表。 3.本案業經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不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特定資格】: 1.本工程工地負責人不能同時兼任二處以上工地,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及其風貌。 2.工地負責人資格: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以上證明文件請與「工地負責人簡歷表」一併附於外標封內。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復興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03-3322101分機6690)陳延齡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7/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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