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23606分機31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030733@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A.17 勞動部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730,362元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1/29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1/29 1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辦理完畢,餘詳招標規格書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公司或行號,應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且其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與容量,須包含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急救人員、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缺氧作業主管、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吊升荷重在0.5公噸以上未滿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模板支撐作業主管之訓練課程。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等,應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與容量,須包含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急救人員、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缺氧作業主管、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吊升荷重在0.5公噸以上未滿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模板支撐作業主管之訓練課程。
3.大專院校,應設有安全衛生相關科系所或本案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文件】:
(一)證件封: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基本資格證件:
(1)屬公司或行號者:
i.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ii.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其內容須包含前款 「投標廠商資格」所述訓練種類)。
(2)屬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者:
i.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ii.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其內容須包含前款 「投標廠商資格」所述訓練種類)。
(3)屬大專院校者:
i.請檢附校方同意參加投標證明文件正本(如授權書、公文等)。
ii.設有安全衛生相關科系所或本案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證明文件。
3.電子領標憑據
(二)標單封:
1.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2.詳細價目表(正本)。
【複數決標】:
依投標廠商提供之訓練場所所在地為原則,廠商招生不受跨區域限制,將桃園分2組,決標順序為北桃園組優先,後開南桃園組,每組得標廠商各1家,不限廠商投標及得標組數)
北桃園組: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大園區、八德區、大溪區及復興區。
南桃園組: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龍潭區。
各組得標廠商之契約總價金額給付上限為86萬5,181元整。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製造業科(03-3323606分機302)戴心宇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製造業科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18T01:38:17+08:00
電子郵件信箱
10030733@mail.ty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辦理完畢,餘詳招標規格書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公司或行號,應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且其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與容量,須包含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急救人員、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缺氧作業主管、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吊升荷重在0.5公噸以上未滿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模板支撐作業主管之訓練課程。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等,應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與容量,須包含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急救人員、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缺氧作業主管、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吊升荷重在0.5公噸以上未滿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模板支撐作業主管之訓練課程。 3.大專院校,應設有安全衛生相關科系所或本案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文件】: (一)證件封: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基本資格證件: (1)屬公司或行號者: i.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ii.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其內容須包含前款 「投標廠商資格」所述訓練種類)。 (2)屬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者: i.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ii.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其內容須包含前款 「投標廠商資格」所述訓練種類)。 (3)屬大專院校者: i.請檢附校方同意參加投標證明文件正本(如授權書、公文等)。 ii.設有安全衛生相關科系所或本案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證明文件。 3.電子領標憑據 (二)標單封: 1.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2.詳細價目表(正本)。 【複數決標】: 依投標廠商提供之訓練場所所在地為原則,廠商招生不受跨區域限制,將桃園分2組,決標順序為北桃園組優先,後開南桃園組,每組得標廠商各1家,不限廠商投標及得標組數) 北桃園組: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大園區、八德區、大溪區及復興區。 南桃園組: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龍潭區。 各組得標廠商之契約總價金額給付上限為86萬5,181元整。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製造業科(03-3323606分機302)戴心宇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製造業科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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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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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2-教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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