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70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80020946@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6,000,000元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5,420,000元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本案基地位於桃園市中壢區,為興南國中遷移後校地,中壢區現有公立幼兒園園比率低
於4 成,在公共化幼兒園之設立上有其需求。
(二)本校學區位於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區內,近年發展快速,新建住宅林立,學區內
學生數量激增。本校區遷校計畫,探索基地環境,規劃出理想校園空間,與社區互動並
成為社區活動結點,發展特色教學,建立學校特色,營造一個能讓學生學習成長的優質
教學環境,提升臨近各校教學空間及環境品質。
(三)希冀藉由本幼兒園的新建,增加學區內公立幼兒園的收托人數,由優質教保服務人員,
規劃適宜的在地化課程,與社區家長建立彼此良好的夥伴關係,一同為幼兒的學習與成
長努力。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16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16 09:3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00元整 (受款人名稱: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其他: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8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360日內完成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建築師事務所。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未具備本點所列之基本資格部分,應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2)共同投標:採共同投標者,代表廠商須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共同投標成員須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基本資格,未具備本點所列之基本資格部分,應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3)前述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時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其餘內容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及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其他: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應附之文件】:
1.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單獨投標者免付)
2.合作同意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免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4.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1)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前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覆提供)。
C.綜合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電子領標憑據。
(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8.服務建議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6)黃茜蔓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16T01:38:46+08:00
電子郵件信箱
80020946@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6,000,000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本案基地位於桃園市中壢區,為興南國中遷移後校地,中壢區現有公立幼兒園園比率低 於4 成,在公共化幼兒園之設立上有其需求。 (二)本校學區位於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區內,近年發展快速,新建住宅林立,學區內 學生數量激增。本校區遷校計畫,探索基地環境,規劃出理想校園空間,與社區互動並 成為社區活動結點,發展特色教學,建立學校特色,營造一個能讓學生學習成長的優質 教學環境,提升臨近各校教學空間及環境品質。 (三)希冀藉由本幼兒園的新建,增加學區內公立幼兒園的收托人數,由優質教保服務人員, 規劃適宜的在地化課程,與社區家長建立彼此良好的夥伴關係,一同為幼兒的學習與成 長努力。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00元整 (受款人名稱: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8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360日內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建築師事務所。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未具備本點所列之基本資格部分,應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2)共同投標:採共同投標者,代表廠商須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共同投標成員須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基本資格,未具備本點所列之基本資格部分,應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3)前述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時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其餘內容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及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應附之文件】: 1.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單獨投標者免付) 2.合作同意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免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4.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1)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前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覆提供)。 C.綜合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電子領標憑據。 (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8.服務建議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6)黃茜蔓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興南非營利幼兒園新建統包工程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27-教育用建築工程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53025337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53025337.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10316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80.11&job_number=1091224-A4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