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127-AA3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政府勞教大樓視聽設備裝修工程暨辦公設備統包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9/12/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家易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297,894
原始預算
$ 9,297,89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藍義隆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藍義隆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傳真號碼 (03)3361126
電子郵件信箱 10017491@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297,89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基地面積共1,362平方公尺,建物面積為768.3平方公尺,屬地下二層、地上五層、屋突一層之新建築物,本案施工地點為地上一層至五層(施工區域如先期規劃案檔案說明),投標廠商可依空間配置之適當性與舒適性,提出具見解之初步規劃與設計,惟不應變更機關所列之基本需求;並於得標後,須將設計送機關審查核定後,始得據以施工。 施工範圍以辦公室空間設計及傢俱設備為主要工程,其他配合辦公空間需求如裝修設計工程、機電及資通訊工程、視聽設備裝修工程暨辦公設備工程等。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6 09:00
開標時間 109/12/16 11: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6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至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約120日曆天內(餘詳如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2).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 2.若投標廠商同時具備上開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得單獨投標,不須另覓合作之共同投標廠商,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且出具合作意向書。 3.採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並以符合施工廠商資格者為代表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資格文件: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A.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室內裝修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為專業施工廠商)(有效期限內)。 (3)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信用證明(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 4.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 5.詳細價目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7.服務建議書。 8.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6833)藍義隆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藍義隆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藍義隆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傳真號碼
(03)3361126
電子郵件信箱
10017491@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2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297,89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基地面積共1,362平方公尺,建物面積為768.3平方公尺,屬地下二層、地上五層、屋突一層之新建築物,本案施工地點為地上一層至五層(施工區域如先期規劃案檔案說明),投標廠商可依空間配置之適當性與舒適性,提出具見解之初步規劃與設計,惟不應變更機關所列之基本需求;並於得標後,須將設計送機關審查核定後,始得據以施工。 施工範圍以辦公室空間設計及傢俱設備為主要工程,其他配合辦公空間需求如裝修設計工程、機電及資通訊工程、視聽設備裝修工程暨辦公設備工程等。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6 09:00
開標時間
109/12/16 11: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6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至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約120日曆天內(餘詳如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2).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 2.若投標廠商同時具備上開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得單獨投標,不須另覓合作之共同投標廠商,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且出具合作意向書。 3.採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並以符合施工廠商資格者為代表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資格文件: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A.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室內裝修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為專業施工廠商)(有效期限內)。 (3)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信用證明(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 4.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 5.詳細價目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7.服務建議書。 8.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6833)藍義隆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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