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916-AA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南苑公園入口意象暨夜間照明補強統包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9/10/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2,000,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加建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6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發展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陳加建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65
傳真號碼 (03)3332569
電子郵件信箱 10013946@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30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技術:旨案工程內容包括景觀及設備之設計與施工,如由不同廠商承攬其招標作業較費時,為儘速改善完成提供優質場域以利辦理各項活動,並考量效率及品質,本案擬以統包工程方式辦理。 (二)品質:為徵求廠商提供良好施工成果並符合景觀美學,因廠商不同會有明顯評估與設計品質落差。 (三)功能:為達成南苑公園入口意象暨夜間照明改善成果符合使用需求,不同廠商所訴求設計效能及創新性不同。 (四)商業條款:廠商承諾給付機關,不同廠商對於從事本能能力不同。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06 09:00
開標時間 109/10/06 15: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萬5,000元。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部分決標次日起15日,施工部分開工日起5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應同時符合施工及設計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電器承裝業 2.設計廠商:景觀、室內設計業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一般證件: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1)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3)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土木包工業(E102011) (1)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影本。 (3)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3.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1)電器承裝登記證影本 (2)有效期限內之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4.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1)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 (五)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採共同投標者,由代表廠商出具檢附) (六)詳細價目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七)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共同投標者須檢附,且經公證或認證) (八)服務建議書 (九)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大溪區南苑公園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發展科( 03-3322101#5265 陳加建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發展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0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加建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6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發展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陳加建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65
傳真號碼
(03)3332569
電子郵件信箱
10013946@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30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技術:旨案工程內容包括景觀及設備之設計與施工,如由不同廠商承攬其招標作業較費時,為儘速改善完成提供優質場域以利辦理各項活動,並考量效率及品質,本案擬以統包工程方式辦理。 (二)品質:為徵求廠商提供良好施工成果並符合景觀美學,因廠商不同會有明顯評估與設計品質落差。 (三)功能:為達成南苑公園入口意象暨夜間照明改善成果符合使用需求,不同廠商所訴求設計效能及創新性不同。 (四)商業條款:廠商承諾給付機關,不同廠商對於從事本能能力不同。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06 09:00
開標時間
109/10/06 15: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萬5,000元。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部分決標次日起15日,施工部分開工日起5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應同時符合施工及設計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電器承裝業 2.設計廠商:景觀、室內設計業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一般證件: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1)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3)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土木包工業(E102011) (1)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影本。 (3)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3.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1)電器承裝登記證影本 (2)有效期限內之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4.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1)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 (五)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採共同投標者,由代表廠商出具檢附) (六)詳細價目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七)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共同投標者須檢附,且經公證或認證) (八)服務建議書 (九)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大溪區南苑公園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發展科( 03-3322101#5265 陳加建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發展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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