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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500日曆天內(不含機關審查日,詳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國內經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都市計畫)、依法立案且執業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科別:都市計畫科)、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法人團體。
(二)附具文件:
因系統字數限制,詳公告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具文件】:
(二)附具文件: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都市計畫)。
(3)有效期限內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服務費用估算表)(正本)。
(7)信用證明文件。
(8)服務建議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建築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證照(科別:都市計畫)或建築師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3)技師(科別:都市計畫)或建築師證書。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服務費用估算表)(正本)。
(7)信用證明文件。
(8)服務建議書。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法人或團體: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2)組織章程(其內容具本案相關履約能力)。
(3)成員領有有效期限內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服務費用估算表)(正本)。
(7)信用證明文件。
(8)服務建議書。
註1: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
註2: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履約地點】:桃園市八德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03-3324700分機3104)黃舒晨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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