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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保留後續擴充工程預算總經費擬以新臺幣185萬元為上限,保留期間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其工程範圍為龍潭大池管理中心週邊,其需求為管理中心增設夜間照明設計及施工。本案後續擴充須經議價程序。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技術:旨案包括室內裝修及設備之設計與施工,如由不同廠商承攬招標作業較費時,為達成本市重大建設啟用時程,並考量效率及品質,本案擬以統包工程方式辦理。
(二)品質:為徵求廠商辦理良好的施工成果並符合美學,因廠商不同會有明顯評估與規劃品質的落差。
(三)功能:為達成管理中心之空間活用,以符合各空間之使用需求,不同廠商所訴求規劃效能及創新性不同。
(四)特性:裝修工程若涉及消防與台電審查,廠商須代辦審查資料送審。不同廠商對於符合本案時程之能力不同。
(五)商業條款:承商承諾給付機關,不同廠商對於從事本能能力不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35,000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於決標日次日起15日,工程施工於開工日起60日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具備室內裝修專業施工之室內裝修業者
2.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或具備室內裝修專業設計之室內裝修業者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一般證件: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或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如涉及設計項目:具備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資格證件影本
(3)如涉及裝修施工項目:具備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資格證件影本
3.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
(六)標單文件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七)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八)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本案預計於108年12月31日辦理審查會議。
【履約地點】:桃園市龍潭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發展科(03-3322101分機5265)莊哲宜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發展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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