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96122分機61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80017066@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桃園市人行道改善及修繕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核准文號
1080077796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26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26 13:3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5萬元整。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其他: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詳附加說明)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108年8月5日桃工採字第1080029412號函修訂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 應檢附之文件:(1至5置於證件封內)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5.綜合營造業(E101011):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 (正本,置於標單封內)
7.服務建議書(置於外標封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本案為複數決標,第一、二、三工區已於109年2月14日決標,本次招標品項為第四工區。
【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各派案履約期限內竣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09年12月31日止,另本案後續擴充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或契約價金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03-3396122分機610)門凱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第四工區(桃園市八德區、大溪區、平鎮區及復興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18,000,000元
fetched_at
2020-02-21T11:53:39+08:00
電子郵件信箱
80017066@mail.ty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核准文號
1080077796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5萬元整。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108年8月5日桃工採字第1080029412號函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 應檢附之文件:(1至5置於證件封內)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5.綜合營造業(E101011):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 (正本,置於標單封內) 7.服務建議書(置於外標封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本案為複數決標,第一、二、三工區已於109年2月14日決標,本次招標品項為第四工區。 【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各派案履約期限內竣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09年12月31日止,另本案後續擴充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或契約價金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03-3396122分機610)門凱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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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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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桃園市人行道改善及修繕工程開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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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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