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119-AA2 已決標公告

桃園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第二期改善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8/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日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119,850
原始預算
$ 56,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42.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立彥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7400#3121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王立彥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7400#3121
傳真號碼 (03)3868040
電子郵件信箱 127182@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153,467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6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08027793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5 09:00
開標時間 108/12/25 11: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票據抬頭: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開發案)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機關通知次日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 廠商符合本點所列其中1項基本資格,且組成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為代表廠商 (三)應附具之文件: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位及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 廠商符合本點所列其中1項基本資格,且組成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為代表廠商 (三)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A.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C.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室內裝修業(E801060):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C.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 (3)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A.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4.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5.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6.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7.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正本)。 8.工作計畫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大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03-3867400分機3121)王立彥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立彥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7400#3121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王立彥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7400#3121
傳真號碼
(03)3868040
電子郵件信箱
127182@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153,467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6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08027793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5 09:00
開標時間
108/12/25 11: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票據抬頭: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開發案)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機關通知次日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 廠商符合本點所列其中1項基本資格,且組成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為代表廠商 (三)應附具之文件: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位及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 廠商符合本點所列其中1項基本資格,且組成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為代表廠商 (三)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A.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C.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室內裝修業(E801060):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C.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 (3)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A.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4.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5.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6.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7.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正本)。 8.工作計畫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大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03-3867400分機3121)王立彥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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