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62159@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期間為決標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增購金額為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餘額為後續擴充金額上限,且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再行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設立於桃園市或毗鄰縣市(基隆市、連江縣、新北市、臺北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二)應附具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5)一般證件影本:
甲、設立於桃園市或毗鄰縣市(基隆市、連江縣、新北市、臺北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
i.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ii.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iii.承攬工程手冊。
乙、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i.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ii.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iii.承攬工程手冊。
丙、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i.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ii.有效期限內之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iii.承攬工程手冊。
(6)標單文件(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復興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農業局休閒農業科(03-3322101分機5415)胡毓解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