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625-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石門山勞工育樂中心民間參與ROT先期規劃及招商作業專業服務案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8/06/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開博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3,8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453,8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佩姿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聯絡人 周佩姿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傳真號碼 (03)3361126
電子郵件信箱 1000483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 財政部
補助金額 1,245,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9 09:00
開標時間 108/07/09 14: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至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依契約第七條期限完成所有履約項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經核准立案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機構,具備本案招標標的之履約能力者。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3、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4、學術機構。 (二)應附具之文件: 1、一般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格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2)服務建議書。 (3)標單(兼切結書) (正本)。 2、證明文件: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c.廠商信用之證明。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a.法人登記立案證書。 b.組織(捐助)章程。 (3)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a.建築師、技師證照。 b.有效期限內之開業證書。 c.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4)學術機構:檢具由學術機構或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相關文件(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龍潭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6833)周佩姿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佩姿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聯絡人
周佩姿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33
傳真號碼
(03)3361126
電子郵件信箱
1000483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2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 財政部
補助金額
1,245,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9 09:00
開標時間
108/07/09 14: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至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依契約第七條期限完成所有履約項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經核准立案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機構,具備本案招標標的之履約能力者。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3、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4、學術機構。 (二)應附具之文件: 1、一般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格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2)服務建議書。 (3)標單(兼切結書) (正本)。 2、證明文件: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c.廠商信用之證明。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a.法人登記立案證書。 b.組織(捐助)章程。 (3)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a.建築師、技師證照。 b.有效期限內之開業證書。 c.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4)學術機構:檢具由學術機構或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相關文件(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龍潭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6833)周佩姿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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