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地址
333 桃園市 龜山區 自強南路105號
電子郵件信箱
10004137@mail.ty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日內提交工作計畫書,並依契約期程完成(詳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國內經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法人或團體、依法立案且執業中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科別:都市計畫科)
(二)附具文件: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4)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5)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8)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9)服務建議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技師、建築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證照(科別:都市計畫科)或建築師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技師或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6)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7)服務建議書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法人或團體: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2)組織章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5)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03-3298600分機204)林宜緒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