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10029842@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薄膜屋頂防漏需求:清除薄膜屋頂上之積水、解決排水問題,並防止往後豪雨侵襲後再次積水。
2.施工完成之防漏措施,確保108年度館內活動得順利進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履約期限
工程施工部分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完成,餘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並得以下列方式之一參與本案之投標:
1.單獨投標:
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2項基本資格:
(1)第1資格(下列資格擇一):
a.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b.E102011土木包工業。
(2)第2資格(下列資格擇一):
a.建築師事務所。
b.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3.符合前項基本資格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為代表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因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4.信用證明文件(影本)。
5.納稅證明(影本)。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一般證件影本:
(1)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EZ14010)
a.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綜合營造業(E101011):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3)土木包工業(E102011):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4)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5)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a.技師證書及技師執業執照。
b.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8.服務建議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規劃設計科(03-3322101分機6753)廖世傑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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