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28724@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差額為後續擴充金額上限,且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擴充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得洽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擴充期間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擴充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
1. 「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科別:園藝)。
3. 技師或聯合執業事務所(科別:園藝)。
(二) 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 「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
A. 本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或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 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
B.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園藝)。
C.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 技師或聯合執業事務所(科別:園藝):
A. 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
B. 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2.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 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林務科(03-3322101#5480)林伯宣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