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127-AA7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桃園市轄區橋隧維修工程開口契約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8/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傑瀚營造有限公司、文銓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860,000
原始預算
$ 36,000,000
底價金額
$ 31,598,000
決標折數
97.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建盈
聯絡電話 (03)3396169#613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聯絡人 王建盈
聯絡電話 (03)3396169#613
傳真號碼 (03)3398812
電子郵件信箱 10011971@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1.1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增購金額: 依原契約單價及履約條件增購至各區採購金額新臺幣2,200萬元,增購各區通知期限上限至109年6月3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2 09:00
開標時間 108/01/02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無論投標1個或2個工區,押標金皆為定額新臺幣9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局頒定採購契約範本(中華民國107年8月27日桃工採字第1070032940號函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應附具之文件:(1)到(6)置入證件封 (1)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 納稅證明資料。 (4) 營造業登記證。 (5) 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6) 承攬工程手冊。 (7) 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置入標單封)。 (8) 服務建議書共12本。(置於外標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複數決標說明】: 旨案採購標的包含本市轄管橋涵等構造物,預定將採購標的分為二工區辦理,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辦理複數決標,一次投標,分區報價,分區決標;本採購複數決標之標的其投標廠商至多可標得一區,並自第一工區依序開價格標,得標廠商如已標得第一工區區(含低於底價80%而保留決標),則不開其後續已投工區之標封。後續本處將按開標順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簽辦決標,倘某工區之保留決標廠商因故未成為得標廠商,且該工區之次低標廠商另為其餘任一標之得標廠商或具保留決標資格者,亦不得成為該工區之決標對象。倘案因部分工區流標或廢標而需續辦招標作業時,亦適用本項規定,計算採累計方式並溯及全案。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03)3396169#613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工區(桃園區、龜山區、大園區、蘆竹區、八德區、大溪區、復興區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8,0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二工區(中壢區、觀音區、楊梅區、新屋區、平鎮區、龍潭區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建盈
聯絡電話
(03)3396169#613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聯絡人
王建盈
聯絡電話
(03)3396169#613
傳真號碼
(03)3398812
電子郵件信箱
10011971@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1.1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增購金額: 依原契約單價及履約條件增購至各區採購金額新臺幣2,200萬元,增購各區通知期限上限至109年6月3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2 09:00
開標時間
108/01/02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無論投標1個或2個工區,押標金皆為定額新臺幣9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局頒定採購契約範本(中華民國107年8月27日桃工採字第1070032940號函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應附具之文件:(1)到(6)置入證件封 (1)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 納稅證明資料。 (4) 營造業登記證。 (5) 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6) 承攬工程手冊。 (7) 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置入標單封)。 (8) 服務建議書共12本。(置於外標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複數決標說明】: 旨案採購標的包含本市轄管橋涵等構造物,預定將採購標的分為二工區辦理,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辦理複數決標,一次投標,分區報價,分區決標;本採購複數決標之標的其投標廠商至多可標得一區,並自第一工區依序開價格標,得標廠商如已標得第一工區區(含低於底價80%而保留決標),則不開其後續已投工區之標封。後續本處將按開標順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簽辦決標,倘某工區之保留決標廠商因故未成為得標廠商,且該工區之次低標廠商另為其餘任一標之得標廠商或具保留決標資格者,亦不得成為該工區之決標對象。倘案因部分工區流標或廢標而需續辦招標作業時,亦適用本項規定,計算採累計方式並溯及全案。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03)3396169#613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橋梁隧道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工區(桃園區、龜山區、大園區、蘆竹區、八德區、大溪區、復興區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8,0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二工區(中壢區、觀音區、楊梅區、新屋區、平鎮區、龍潭區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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