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120-6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停車場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8/0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禾曜建築師事務所、郭恆成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794,820
原始預算
$ 41,266,876
底價金額
$ 40,794,82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儒祥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66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王儒祥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66
傳真號碼 (03)3318709
電子郵件信箱 09707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9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000萬元扣除決標金額,擴充期限至本契約履約完成無待解決事項日止。 (2)本案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09400096190號函: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2/24
原公告日 107/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2/27 09:00
開標時間 107/12/27 16: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各派工案件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得以下列方式之一參與本案之投標: (1)單獨投標: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 1.建築師事務所。 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登記範圍包括土木或結構技術服務)。 4.符合上述任一資格者皆可採共同投標,共同投標者皆須與開業建築師事務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正本)。 (2)信用證明文件(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3)納稅證明(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一般證件: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及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登記或設立證明及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6)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7)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03-3322101轉6866)王儒祥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107年11月27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 (1)修正投標須知第62點內容。 (2)修正本公告採購金額欄位為新臺幣60,000,000元整。 (3)修正本公告後續擴充欄位說明。 3.截標時間延至107年12月26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07年12月26日上午11時、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第2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107年12月22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
共同投標協議書 機關名稱。 3.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07年12月27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07年12月27日下午4時。 4.開標地點改至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5.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儒祥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66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王儒祥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66
傳真號碼
(03)3318709
電子郵件信箱
09707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29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000萬元扣除決標金額,擴充期限至本契約履約完成無待解決事項日止。 (2)本案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09400096190號函: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2/24
原公告日
107/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2/27 09:00
開標時間
107/12/27 16: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各派工案件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得以下列方式之一參與本案之投標: (1)單獨投標: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 1.建築師事務所。 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登記範圍包括土木或結構技術服務)。 4.符合上述任一資格者皆可採共同投標,共同投標者皆須與開業建築師事務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正本)。 (2)信用證明文件(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3)納稅證明(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一般證件: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及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登記或設立證明及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6)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7)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03-3322101轉6866)王儒祥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107年11月27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 (1)修正投標須知第62點內容。 (2)修正本公告採購金額欄位為新臺幣60,000,000元整。 (3)修正本公告後續擴充欄位說明。 3.截標時間延至107年12月26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07年12月26日上午11時、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第2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107年12月22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
共同投標協議書
機關名稱。 3.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07年12月27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07年12月27日下午4時。 4.開標地點改至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5.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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