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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2,256,508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期限:決標次日起算後2年內為限。
2.金額概估:新台幣3,200萬元整為上限。
3.預估後續擴充工程項目
3.1學生活動中心 : (1) 內部裝修工程 (2) 指標工程 (3) 景觀工程(4) 雜項工程 (5) 舞台設施及教室影音設備工程(6) 空調設備工程(7)戶外景觀工程
3.2非營利幼兒園:(1) 內部裝修工程(2) 指標工程 (3) 景觀工程(4) 雜項工程 (5)廚房設備工程(6)燈具及插座工程(7)空調設備工程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中華民國107年 8月27日桃工採字第1070032940號函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
(3)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上述1項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有關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商,得以載明其分包代之,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2)共同投標:符合1項基本資格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6.標單文件(含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正本置入價格封內)。
7.營造業(E1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工程承攬手冊。
8.電器承裝業(E601010):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9.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10.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17鄰松智路2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4)林毅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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