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917-AA2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桃園市道路路燈設施修繕更換及養護工程」(開口契約)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7/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75,888,589
底價金額
$ 15,700,000
決標折數
(單價/異常)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宏胤先生
聯絡電話 (03)2868579#229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共管機電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慈文路688號
聯絡人 吳宏胤先生
聯絡電話 (03)2868579#229
傳真號碼 (03)3019897
電子郵件信箱 10048523@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1.1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有採購之項目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後續擴充期限至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止,得增購金額: 第一工區: 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擴充金額至新臺幣2,338萬7,960元整。 第二工區: 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擴充金額至新臺幣2,332萬 978元整。 第三工區: 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擴充金額至新臺幣2,263萬9,293元整。 第四工區: 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擴充金額至新臺幣2,171萬8,074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070049199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7 09:00
開標時間 107/11/27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中華民國107年 8月27日桃工採字第1070032940號函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屬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或照明設備製造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能源技術服務業。 2.應附具證明文件:﹝(一)至(三)置於證件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納稅證明資料 (三)、一般文件: a.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1)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b.照明設備製造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工廠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c.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d.能源技術服務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四)、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置於標單封) (五)、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共管機電科(03-2868579分機229)吳宏胤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共管機電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工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9,489,967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二工區
預算金額_3 19,434,149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三工區
預算金額_4 18,866,078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四工區
預算金額_5 18,098,395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宏胤先生
聯絡電話
(03)2868579#229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共管機電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慈文路688號
聯絡人
吳宏胤先生
聯絡電話
(03)2868579#229
傳真號碼
(03)3019897
電子郵件信箱
10048523@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1.1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有採購之項目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後續擴充期限至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止,得增購金額: 第一工區: 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擴充金額至新臺幣2,338萬7,960元整。 第二工區: 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擴充金額至新臺幣2,332萬 978元整。 第三工區: 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擴充金額至新臺幣2,263萬9,293元整。 第四工區: 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擴充金額至新臺幣2,171萬8,074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070049199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7 09:00
開標時間
107/11/27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中華民國107年 8月27日桃工採字第1070032940號函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屬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或照明設備製造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能源技術服務業。 2.應附具證明文件:﹝(一)至(三)置於證件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納稅證明資料 (三)、一般文件: a.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1)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b.照明設備製造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工廠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c.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d.能源技術服務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四)、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置於標單封) (五)、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共管機電科(03-2868579分機229)吳宏胤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共管機電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工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9,489,967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二工區
預算金額_3
19,434,149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三工區
預算金額_4
18,866,078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四工區
預算金額_5
18,098,395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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