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0646@tydep.gov.tw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55,965,33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50萬元,票據抬頭為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360日曆天內(餘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外國廠商應檢附當地國設立登記,相當於我國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納稅證明。【外國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相當於我國廠商資格之在當地國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外國廠商得出具「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4.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5.一般證明文件:
(1) 甲等綜合營造業應檢附證明文件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之同業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2)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應檢附證明文件
A.承攬工程手冊。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之同業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及標單文件(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含)起算,360日內完成主體工程,前述主體工程不包含景觀工程;於主體工程完工及查驗合格日起15日內開始進行180日之試運轉。
【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經驗及實績證明文件:
(1) 經驗證明文件
A.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水質處理相關工程或污水處理廠金額(單一標案契約金額)應不低於新臺幣1億元,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同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
2.財力證明文件:
(1) 財力證明文件
A.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500萬。
B.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符合①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②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③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C.財力證明文件得由前2項中擇1檢附【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針對財力之規定,對於實收資本額與會計報表,採2項擇1檢附佐證即可。】
【履約地點】:桃園市龍潭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土壤保護科(03-3386021#1314)羅奕晟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土壤保護科107年11月23日簽准案辦理。
2.修正工程採購契約。
3.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07年11月29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07年11月29日上午11時。
4.開標地點更改為: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5.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土壤保護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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