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261738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環保車輛維修保養開口契約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8/0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25,800,000
底價金額
$ 11,6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鴻吉先生
聯絡電話 (03)3381900#402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設備保修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
聯絡人 許鴻吉先生
聯絡電話 (03)3381900#402
傳真號碼 (03)3385969
電子郵件信箱 110160@tye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5.1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6 09:00
開標時間 108/01/16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營業項目須有汽車修理業,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資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含汽車修理業)。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5.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投標廠商請依所投標之組別,分別繳納該分組之押標金)。 (三) 價格封應附具之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押標金金額】:一定金額:(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第二組(楊梅區、龍潭區、新屋區、觀音區)為新臺幣1,290,000元。 第三組(中壢區、大園區)為新臺幣1,100,000元。 【複數決標說明】: 1.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機關得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分為2組採最低標決標(承攬百分比),開標順序由第二組至第三組;各組投標廠商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價格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每組決標廠商家數無上限。投標廠商不限投標一個分組,惟限得標2組。 2.分組開標順序由第二組至第三組依序辦理: 第二組(楊梅區、龍潭區、新屋區、觀音區)新臺幣25,800,000元。 第三組(中壢區、大園區)新臺幣22,000,000元。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設備保修組)03-3381900#402許鴻吉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設備保修組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二組(楊梅區、龍潭區、新屋區、觀音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5,8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三組(中壢區、大園區)
截標時間 108/01/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鴻吉先生
聯絡電話
(03)3381900#402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設備保修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
聯絡人
許鴻吉先生
聯絡電話
(03)3381900#402
傳真號碼
(03)3385969
電子郵件信箱
110160@tye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5.1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6 09:00
開標時間
108/01/16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營業項目須有汽車修理業,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資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含汽車修理業)。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5.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投標廠商請依所投標之組別,分別繳納該分組之押標金)。 (三) 價格封應附具之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押標金金額】:一定金額:(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第二組(楊梅區、龍潭區、新屋區、觀音區)為新臺幣1,290,000元。 第三組(中壢區、大園區)為新臺幣1,100,000元。 【複數決標說明】: 1.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機關得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分為2組採最低標決標(承攬百分比),開標順序由第二組至第三組;各組投標廠商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價格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每組決標廠商家數無上限。投標廠商不限投標一個分組,惟限得標2組。 2.分組開標順序由第二組至第三組依序辦理: 第二組(楊梅區、龍潭區、新屋區、觀音區)新臺幣25,800,000元。 第三組(中壢區、大園區)新臺幣22,000,000元。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設備保修組)03-3381900#402許鴻吉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設備保修組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二組(楊梅區、龍潭區、新屋區、觀音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5,8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三組(中壢區、大園區)
截標時間
108/01/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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