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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以展覽館和館外南洋風情庭園為展場,結合靜態展示和動態數位科技展出四國農業特色與相關文化,發揮新住民及外籍移工軟性力量,響應中央政府新南向政策進行文化交流,規劃系列活動與參觀民眾互動,提升參觀人次,活化展覽成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至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設計類:政府立案登記之建築師事務所。
2.施工類: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3.營運類: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J類細類之藝文服務業(J601010)。
備註:投標廠商若同時具有上述設計類、營運類及施工類相關資格,得單獨投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基本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
(3)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5)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6)服務建議書。
2.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1)設計類:
A.建築師證書
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開業證書
C.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施工類:
A.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B.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C.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D.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3)營運類:
A.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桃園市新屋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委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外勞事務科(03-3322101分機6821)吳秉預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 - 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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