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14082@mail.tyc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上限金額為300萬元,後續擴充期限:107年12月31日止,將視機關需求及預算通過後辦理。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計畫以閩南文化的農村意象進行空間營造,並以閩南米食的脈絡體驗為策展主軸,結合桃園農村及農業生產的文化,展現從產地到餐桌、從生產到消費的食物旅程。進而從農耕智慧裡發掘生活智慧,從平時不在意的小地方,發現臺灣農業文化的細膩之處。同時更以不同節慶、時令、習俗、賽事等主題性體驗及推廣活動,喚起不同族群對食物、家鄉及親情的記憶。以感念先民對自然的尊重、對食物的珍惜、對生活及家庭的重視,藉以推廣台灣米食的產業發展及帶動傳統閩食技藝的風味傳承。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一般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證明。
2.納稅或免稅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5.押標金繳納憑據。
(二)資格證明文件
1.政府立案或登記在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JB類細類之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B01010)或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類(I503010)。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2.建築師事務。
(1)建築師證書。
(2)有效期限內建築師開業證書。
(3)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土木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證書。
(3)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建築師證書或有效期限內之土木技師執業執照(授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3)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5.政府立案或登記在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E8建物裝修及裝潢類(E801010)細類之室內裝修業(E801060)。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2)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6.政府立案或登記在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E1營造業類細類之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
(1)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7.政府立案或登記在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E1營造業類細類之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類(E103091)。
(1)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2)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輔導科(03-3322101分機5410)謝于婷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