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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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或照明設備製造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能源技術服務業或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大學或學術機構。
應附具之文件: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納稅證明資料(公私立大學或學術機構或屬法人團體免附)
三、一般文件:
a.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1)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b.照明設備製造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工廠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c.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d.能源技術服務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e.屬法人團體
(1)政府登記合格證明文件
f.公私立大學或學術機構
(1)教育部核准設立公函影本
四、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03-3396122分機115)侯廷霖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20第一次更正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6年6月20日簽准辦理。
2.修正本案空白標單電子檔。
3.開標時間地點無異動。
4.請下載更正檔案。
7/6第二次更正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6年7月6日簽准辦理。
2.修正本案投標文件內容。
3.開標時間:延至106年7月26日上午11時00分。
4.開標地點: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5.請下載更正檔案。
7/24第三次更正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6年7月21日簽准辦理。
2.修正本案履約期限及評選須知內容。
3.開標時間:延至106年8月28日上午9時30分。
4.開標地點: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5.請下載更正檔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桃園市路燈纜線檢測暨路燈普查工作(D區):楊梅、龍潭、大溪、復 興區。
品項名稱_2
桃園市路燈纜線檢測暨路燈普查工作(B區):大園、觀音、新屋區
品項名稱_3
桃園市路燈纜線檢測暨路燈普查工作(C區):中壢、平鎮、蘆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