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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7,800,000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多功能場館新建完成後,將可提供本市新坡地區運動及閱讀使用,並滿足當地幼兒園設立之需求,預計將可提供周遭生活品質並帶動運動及閱讀的風氣提供優良的幼兒學習環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5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建築師事務所。
(3)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4)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5)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符合上述所有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3.共同投標廠商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廠商信用證明。(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7.營造業(E101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影本。
8.建築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建築師開業證書。
9.電器承裝業(E601010):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電器承裝業綜合登記證。
10.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綜合登記證。
11.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綜合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1)鄭閎仁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06年4月13日簽准案辦理。
2.原招標公告之水管、電氣工程估計金額新臺幣136,165,500元係屬誤植,修正為新臺幣27,800,000元。
3.開標時間、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地點不變。
【第2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06年4月17日及106年4月24日簽准案辦理。
2.修正投標須知、廠商文件審查表(押標金額規定)、空白標單、評選作業須知等內容,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3.開標時間、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地點不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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