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30-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6/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10,4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4.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琇玲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14~681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鄭琇玲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14~6815
傳真號碼 (03)3343573
電子郵件信箱 11303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4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107年度預算需經議會及勞動部核定而有後續擴充事宜,預估金額合計為新臺幣800萬元整,約6班。 餘詳閱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 勞動部
補助金額 8,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0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0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各職訓班結訓後1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經核准立案之法人或團體、已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具備本案招標標的履約能力,能提供職業訓練軟硬體設備,並具備無障礙設施。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屬公私立學校: (1)檢具由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相關文件(正本)(非投標廠商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2.屬醫療機構: (1)有效期限內之開業執照。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3.屬法人或團體: (1)主管機關核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4.屬已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1)設立許可證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5.屬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立案證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後續擴充: (一)本案107年度預算需經議會及勞動部核定而有後續擴充事宜,預估金額合計為新臺幣800萬元整,約6班。 (二)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視得標廠商106年度執行成效與考核結果,與得標廠商議內容後另行簽約。考核方式與標準將另案告知廠商配合辦理。 (三)106年度執行成果經考核為甲等(含)以上之廠商得於107年續辦相同訓練班別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續辦之班數不得逾106年度該職類考核為甲等(含)以上之班數。 (四)辦理期間逾106年12月31日之班別不納為106年度考核之對象,故亦不列為增購之項目。 (五)後續擴充期間依據勞動部訂定之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各類別之時數辦理,辦訓期間以不逾1年為原則。 ■本案106年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本案106年度預算於立法程序中遭刪減或未獲通過,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因政策變更,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規定辦理。 ■本採購採複數決標,機關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廠商依『106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職類需求表』規劃班別投標,投標班數不限。準用最有利標〔序位法(依招標機關所訂經費標準,採固定價格給付)〕,進行各班投標廠商評選,評選出優勝廠商後議內容決標。惟為合理訂定決標金額,機關保留各職類各班課程時數、學員人數、經費組合之權利。
履約地點_2 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03-3322101分機6814~6815)鄭琇玲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專班
預估數量 8
單位
截標時間 105/12/2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琇玲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14~681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鄭琇玲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14~6815
傳真號碼
(03)3343573
電子郵件信箱
11303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2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4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107年度預算需經議會及勞動部核定而有後續擴充事宜,預估金額合計為新臺幣800萬元整,約6班。 餘詳閱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 勞動部
補助金額
8,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0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0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各職訓班結訓後1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經核准立案之法人或團體、已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具備本案招標標的履約能力,能提供職業訓練軟硬體設備,並具備無障礙設施。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屬公私立學校: (1)檢具由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相關文件(正本)(非投標廠商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2.屬醫療機構: (1)有效期限內之開業執照。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3.屬法人或團體: (1)主管機關核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4.屬已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1)設立許可證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5.屬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立案證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後續擴充: (一)本案107年度預算需經議會及勞動部核定而有後續擴充事宜,預估金額合計為新臺幣800萬元整,約6班。 (二)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視得標廠商106年度執行成效與考核結果,與得標廠商議內容後另行簽約。考核方式與標準將另案告知廠商配合辦理。 (三)106年度執行成果經考核為甲等(含)以上之廠商得於107年續辦相同訓練班別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續辦之班數不得逾106年度該職類考核為甲等(含)以上之班數。 (四)辦理期間逾106年12月31日之班別不納為106年度考核之對象,故亦不列為增購之項目。 (五)後續擴充期間依據勞動部訂定之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各類別之時數辦理,辦訓期間以不逾1年為原則。 ■本案106年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本案106年度預算於立法程序中遭刪減或未獲通過,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因政策變更,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規定辦理。 ■本採購採複數決標,機關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廠商依『106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職類需求表』規劃班別投標,投標班數不限。準用最有利標〔序位法(依招標機關所訂經費標準,採固定價格給付)〕,進行各班投標廠商評選,評選出優勝廠商後議內容決標。惟為合理訂定決標金額,機關保留各職類各班課程時數、學員人數、經費組合之權利。
履約地點_2
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03-3322101分機6814~6815)鄭琇玲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專班
預估數量
8
單位
截標時間
105/12/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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