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81028@mail.tyc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經機關同意得以增購擴充方式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原價格由廠商辦理本工程之後續擴充,增購金額為預算金額及決標金額之差額,增購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透過農業博覽會活動的舉辦,逐年建構及為地方加溫,藉以讓城鄉發展的距離得以平衡。
2.輔導青年農民扎根,吸引青年遊子回鄉,發展在地創意農業。
3.導入在地綠能產業,實踐循環經濟之理念,帶動綠能產業發展之潮流。
4.結合桃園農業及基地環境特色,提升桃園整體觀光綜合效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25,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設計類: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土木技師事務所。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具備建築或土木之執業科目)。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類(I503010)。
2.施工類:
(1)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E類細類之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類(E103091)。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基本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5)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2.證明文件影本:
(1)建築師事務所
(2)土木技師事務所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類(I503010)
(5)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6)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代碼表之E類細類之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類(E103091)
★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附加說明
★評選開會時間:105年1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評選開會地點:假勞工育樂中心202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農地管理科(03-3322101分機5485)佘漢榮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