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907-4 已決標公告

105年-107年度桃園市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適當措施改善計畫污染改善工作-(甲)(乙)(丙)【略】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5/09/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80,462,385
底價金額
$ 213,810,000
決標折數
35.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珮貞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6021#1330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土壤保護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吳珮貞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6021#1330
傳真號碼 (03)3333878
電子郵件信箱 001003@tyde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5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6,719,76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計畫中之子計畫(乙)案於履約期間如為因應重大緊急農地污染事件(含「桃園市滲眉埤下游農地暨上游灌渠底泥污染調查計畫」調查之有污染農地及航空城外本市公告尚未整治之農地)辦理整治,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800萬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實作核算付款,擴充整治範圍以本案履約期限規定為準,並以文換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26,719,76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2 09:00
開標時間 105/10/12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至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算17個月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顧問服務業(I1)或環保服務業(J1),凡符合本採購標的之相關業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原公告案名因字數限制,為簡稱,以下為完整案名*
完整標案名稱 105年-107年度桃園市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適當措施改善計畫(第3期之3-1)污染改善工作-桃園大圳第三、四支線等灌區(甲)、(乙)、(丙)
履約地點_2 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招標機關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土壤保護科(03-3386021分機1330)吳珮貞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招標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土壤保護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一) 105年-107年度桃園市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適當措施改善計畫(第3期之3-1)污染改善工作-桃園大圳第三、四支線等灌區(甲)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80,462,385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二) 105年-107年度桃園市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適當措施改善計畫(第3期之3-1)污染改善工作-桃園大圳第三、四支線等灌區(乙)
預算金額_3 66,738,456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三) 105年-107年度桃園市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適當措施改善計畫(第3期之3-1)污染改善工作-桃園大圳第三、四支線等灌區(丙)
截標時間 105/10/1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珮貞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6021#1330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土壤保護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吳珮貞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6021#1330
傳真號碼
(03)3333878
電子郵件信箱
001003@tyde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5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6,719,76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計畫中之子計畫(乙)案於履約期間如為因應重大緊急農地污染事件(含「桃園市滲眉埤下游農地暨上游灌渠底泥污染調查計畫」調查之有污染農地及航空城外本市公告尚未整治之農地)辦理整治,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800萬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實作核算付款,擴充整治範圍以本案履約期限規定為準,並以文換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26,719,76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2 09:00
開標時間
105/10/12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至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算17個月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顧問服務業(I1)或環保服務業(J1),凡符合本採購標的之相關業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原公告案名因字數限制,為簡稱,以下為完整案名*
完整標案名稱
105年-107年度桃園市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適當措施改善計畫(第3期之3-1)污染改善工作-桃園大圳第三、四支線等灌區(甲)、(乙)、(丙)
履約地點_2
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招標機關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土壤保護科(03-3386021分機1330)吳珮貞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招標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土壤保護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一) 105年-107年度桃園市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適當措施改善計畫(第3期之3-1)污染改善工作-桃園大圳第三、四支線等灌區(甲)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80,462,385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二) 105年-107年度桃園市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適當措施改善計畫(第3期之3-1)污染改善工作-桃園大圳第三、四支線等灌區(乙)
預算金額_3
66,738,456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三) 105年-107年度桃園市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適當措施改善計畫(第3期之3-1)污染改善工作-桃園大圳第三、四支線等灌區(丙)
截標時間
105/10/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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