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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2年度契約期滿前(報竣工金額累計達訂約價金總額70%或113年2月28日前),得函詢廠商續約意願,辦理續約評鑑會議,經機關評定合格者,擴充期間至114年6月30日止(係指最後派工單交付日期),若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上限至採購金額新臺幣15,334,718元整(含原契約既有項目及新增項目)。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止。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擇一即可):
1.園藝服務業、其他農業類、其他林業、農林顧問業、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測繪業。
2.非屬營利事業單位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園藝服務業(A102080)、其他農業類(A199990)、其他林業(A299990)、農林顧問業(I101070):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3)服務建議書(4)電子領標憑據
2、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
(1)承攬工程手冊(2)專業營造業登記證(3)有效期限內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5)服務建議書(6)電子領標憑據
3、測繪業(EZ08011):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2)有效期限內同業公會會員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4)服務建議書(5)電子領標憑據
4、非屬營利事業單位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
(1)法人登記證書或合法登記設立證明(2)組織章程(「任務內容」具有本案相關履約能力,例如:測繪、園藝、農林等)(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4)服務建議書(5)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第2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112年7月20日核准簽辦理。
2.本次更正需求說明書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3.截標時間延長至112年8月1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長至112年8月1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112年7月18日核准簽辦理。
2.本案刪除標單總表項次壹(三)樹木普查資料庫APP系統。
3.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03-3396122分機116)簡佳韋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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