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113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jackytang48@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原機工大樓及學員宿舍用地改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09 11: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09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8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詳契約主文第7條)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任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任一)(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故刪除投標須知之附錄九。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2月22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2月9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修訂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技術服務契約。
三、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2月17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2月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32,546,000元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承辦人員:董威廷;電話:02-28721940#258;傳真:02-2873100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採固定價格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修訂對照表),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18T01:57:05+08:00
電子郵件信箱
jackytang48@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8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詳契約主文第7條)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任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任一)(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故刪除投標須知之附錄九。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2月22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2月9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修訂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技術服務契約。 三、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2月17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2月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32,546,000元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承辦人員:董威廷;電話:02-28721940#258;傳真:02-2873100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採固定價格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修訂對照表),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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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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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機工大樓及學員宿舍用地改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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