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anapan@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預算金額2成之權利,擴充金額新臺幣118萬5,354元,期間為110年12月31日前,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9萬5,000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臺北市府郵局128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營業項目應包含:F107化學原料及其製品批發業、F108藥物、化粧品批發業、F207化學原料及其製品零售業、F208藥物、化粧品零售業、F301百貨超市業或F399其他綜合零售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承辦人員:黃建盛(需求)/張素鳳(採購);電話:(02)2383-1727 (需求)/2311-9536(採購)。)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1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0年3月4日。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履約,並於驗收合格後,自機關發文通知翌日起7日曆天內分送機關指定單位(詳契約主文第7條)。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新臺幣592萬6,770元整;每一份慰問品禮盒預算單價新臺幣243元整,計2萬4,390份)為固定費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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