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oching@mail.taipei.gov.tw
洽辦機關
3.79.11.5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民生水資源再生中心暨下水道環境教育館委託營運管理服務工作」,第1期服務期間以統包案工程驗收合格日次日起,增購金額約以2,000萬元為上限,第2期服務期間3年,增購金額約以2,400萬元為上限。
2.「撫遠公園景觀改善工程」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專案管理及監造費以231.4萬為上限。
3.「松山加壓站環境改善工程」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專案管理及監造費以157萬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 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廠商資格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專業技師事務所(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工程技術顧問(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
二、特定資格:投標廠商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兩項經驗及實績:
(一)設計或專案管理經驗及實績
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污(廢)水處理廠(或水資源回收中心)之新建工程設計服務或專案管理工作,且單一廠設計平均日處理量至少8,000 CMD或累計達40,000 CMD。
(二)監造經驗及實績
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污(廢)水處理廠(或水資源回收中心)之新建工程監造,且單一廠設計平均日處理量至少8,000 CMD或累計達40,000 CMD。
三、以上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新增「準用最有利標決標固定價格給付之議價程序協議紀錄」及更新招標文件清單。
二、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6月1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6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5月22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承辦人員:游舒淇;電話:02-25973183轉62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並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6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