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1143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lb0801@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社會住宅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28 11: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28 14: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本案工程完竣,驗收合格及點交(詳契約第7條)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及電機相關科系任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及電機相關科系任一)應與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二、允許共同投標,建築師事務所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不得少於51%,另一成員所佔契約金額比率不得少於10%,家數以 2 家為上限。
三、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第1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需求說明書。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4月13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3月1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次(第1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須知、都市設計準則。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4月13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3月1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逾期恕不受理。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31,758,740元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發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樓;承辦人員:鄧先生;電話02-27772186轉2681)。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以固定費用給付,廠商服務建議書價格如超過固定費用,為不合格標。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10T07:01:59+08:00
電子郵件信箱
alb0801@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本案工程完竣,驗收合格及點交(詳契約第7條)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及電機相關科系任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及電機相關科系任一)應與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二、允許共同投標,建築師事務所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不得少於51%,另一成員所佔契約金額比率不得少於10%,家數以 2 家為上限。 三、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第1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需求說明書。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4月13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3月1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次(第1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須知、都市設計準則。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4月13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3月1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逾期恕不受理。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31,758,740元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發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樓;承辦人員:鄧先生;電話02-27772186轉2681)。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以固定費用給付,廠商服務建議書價格如超過固定費用,為不合格標。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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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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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松信社會住宅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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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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