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116SC021 已決標公告

臺北藝術園區—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9/07/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蓄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980,560
原始預算
$ 84,578,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52.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建宏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3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陳建宏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teri@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4,57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7/22 10:00
開標時間 109/07/22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標處或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履約各分段進度,詳採購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及本府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如後之一規定 (1)單獨投標: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同時具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及有依法設立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土木或結構)公司,或同時具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及依法執業登記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之廠商。 (2)共同投標: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設立登記之技術顧問(土木或結構)公司各一家,或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執業登記之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事務所各一家。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承辦人員:孟繁嫣;電話:2725-8036)。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6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7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採固定價格(新台幣84,578,000元整)給付,如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超過該固定價格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達一定分數或序位之未得標廠商,發給一定金額之獎勵金(詳評選須知) 分數(序位): 2 ;獎勵金:新臺幣 100,000元 分數(序位): 3 ;獎勵金:新臺幣 50,000元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變更招標文件: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契約、監造契約、評選須知及投標須知,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7/22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建宏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3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陳建宏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teri@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4,57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7/22 10:00
開標時間
109/07/22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標處或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履約各分段進度,詳採購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及本府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如後之一規定 (1)單獨投標: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同時具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及有依法設立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土木或結構)公司,或同時具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及依法執業登記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之廠商。 (2)共同投標: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設立登記之技術顧問(土木或結構)公司各一家,或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執業登記之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事務所各一家。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承辦人員:孟繁嫣;電話:2725-8036)。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6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7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採固定價格(新台幣84,578,000元整)給付,如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超過該固定價格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達一定分數或序位之未得標廠商,發給一定金額之獎勵金(詳評選須知) 分數(序位): 2 ;獎勵金:新臺幣 100,000元 分數(序位): 3 ;獎勵金:新臺幣 50,000元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變更招標文件: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契約、監造契約、評選須知及投標須知,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7/22 10: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