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206S0190a109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飛灰處理委外操作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8/12/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威雲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64,000
原始預算
$ 7,722,116
底價金額
$ 7,306,200
決標折數
89.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敏雪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0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楊敏雪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0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2286@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5.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109)年簽約金額施作完畢後,機關因運轉需求或次年(110年)新契約尚未生效前得在契約金額外增購,增購上限為新臺幣643,510元,期限至110年1月31日止。以上增購廠商應依原契約規定單價繼續飛灰處理委外操作服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7 09:30
開標時間 108/12/27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 1.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擇一) 及2.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 (擇一)。 二、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允許以分包廠商資格代替。 (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第二組(116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承辦人員:賴必璋 電話:02-22300800分機20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18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7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敏雪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0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楊敏雪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0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2286@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5.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109)年簽約金額施作完畢後,機關因運轉需求或次年(110年)新契約尚未生效前得在契約金額外增購,增購上限為新臺幣643,510元,期限至110年1月31日止。以上增購廠商應依原契約規定單價繼續飛灰處理委外操作服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7 09:30
開標時間
108/12/27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 1.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擇一) 及2.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 (擇一)。 二、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允許以分包廠商資格代替。 (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第二組(116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承辦人員:賴必璋 電話:02-22300800分機20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18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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