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912C0159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水岸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9/03/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182,09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hp4311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61,565,365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1/18
原公告日 108/10/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80620PH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1/26 11:00
開標時間 108/11/26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10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其他業類(其他業類至少需符合一項: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CC01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E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E605電腦工程業、E701電信工程業、I301資訊服務業等)。 二、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其比率不得少於60%,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圖說。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11月19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9年3月25日。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0月9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圖說、預算標單。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11月11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0月9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承辦人員:風毓琳;電話:02-27772186轉267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9年3月18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6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hp4311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61,565,365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1/18
原公告日
108/10/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80620PH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1/26 11:00
開標時間
108/11/26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10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其他業類(其他業類至少需符合一項: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CC01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E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E605電腦工程業、E701電信工程業、I301資訊服務業等)。 二、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其比率不得少於60%,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圖說。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11月19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9年3月25日。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0月9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圖說、預算標單。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11月11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0月9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承辦人員:風毓琳;電話:02-27772186轉267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9年3月18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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