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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履約時程內,廠商無嚴重違約情事者,評鑑為甲等(80分以上),得依原契約及服務費用續約2年(112年至113年)。評鑑為乙等(70-79分),得依原契約及服務費用續約1年(112年)。續約時依原契約條件及服務費用(實際金額仍以臺北市議會審核通過之預算為準)。廠商對評鑑結果如有疑義,得於一週內向機關申覆。
2.契約期滿倘銜接新約服務完成前所需,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本院將書面通知廠商依據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且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僅需符合以下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包含:I701011 就業服務業、JH01011居家式服務業、JH020011日間照顧服務業或JZ99050仲介服務業。
(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75號;承辦人員:阮瑋琳;電話:28581081*207)。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9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0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新臺幣64,376,460元,每人每月新臺幣40,472元整為固定費用給付。
※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廠商應於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若決標日晚於109年1月1日,則自機關指定日起算)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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