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624C0137 已決標公告

一清幹線(中、永和成功路PCCP)備援幹管統包工程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8/12/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豐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0,00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張智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張智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lb080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27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69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53013F42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工程完成後最大輸水能力可達87萬CMD,可做為既有2支∮2500mm成功路幹管、清二幹線-中和至公館段及永福水管橋之備援幹管,並可提供穩定支援台水調度幹管計畫供水量51萬CMD,並提升轄區內整體供水壓力及供水品質。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12/03 11:00
開標時間 108/12/03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仟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530日曆天內完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專業營造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允許2家以下異業共同頭標),並符合「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應檢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 新臺幣690,000,00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電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並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9年4月1日。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說明如下: 一、投標須知第13點 二、以上變更招標文件:投標須知,並檢附招標文件前後修正對照表供參。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領標,因非屬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應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03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張智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張智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lb080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27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69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53013F42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工程完成後最大輸水能力可達87萬CMD,可做為既有2支∮2500mm成功路幹管、清二幹線-中和至公館段及永福水管橋之備援幹管,並可提供穩定支援台水調度幹管計畫供水量51萬CMD,並提升轄區內整體供水壓力及供水品質。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12/03 11:00
開標時間
108/12/03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仟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530日曆天內完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專業營造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允許2家以下異業共同頭標),並符合「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應檢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
新臺幣690,000,00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電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並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9年4月1日。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說明如下: 一、投標須知第13點 二、以上變更招標文件:投標須知,並檢附招標文件前後修正對照表供參。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領標,因非屬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應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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