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524P0057 已決標公告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舞臺專業燈光音響財物採購統包案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8/07/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98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張鈺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4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張鈺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4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ling100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25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8/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北基地表演廳已於108年2月竣工,目前預計108年8月前完成驗收。為符合本計畫未來扶植流行音樂產業知本計畫宗旨,故提出本案舞臺專業燈光音響之財物採購案。本案涉及專業團隊演出用之音響系統調整、照明燈具及懸吊系統設計等具專業性,舞臺專業燈光音響系統主要用於演出用重要核心設備亦屬本案重點。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08 10:00
開標時間 108/08/08 16: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規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或(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或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承辦人員:劉畊甫;電話:02-77295357分機350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7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8年10月7日。 ※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30日內提送設計成果,設計成果經核定次日起135日完成安裝、設置、測試、校正、調整及教育訓練等(詳契約主文第7條)。 ※現場會勘: 1.本招標公告提供之所有圖說僅供參考,各標示尺寸、項目、規格及設備以現場為主。投標廠商如有實地會勘需求,可配合洽辦機關於本案招標期間依公告之統一帶看時間內親赴現場實地會勘。 2.每家投標廠商會勘以5人為限,並請於會勘前務必先與承辦單位電話聯絡確認後始得出席會勘。 3.會勘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市民大道8段99號(集合地點:請由南港路2段95號臺灣銀行旁入口進入)。 4.會勘時間:108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下午1時30分開放報到進場)。 5.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3503劉先生、分機3617鄭先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8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張鈺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4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張鈺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4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ling100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25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8/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北基地表演廳已於108年2月竣工,目前預計108年8月前完成驗收。為符合本計畫未來扶植流行音樂產業知本計畫宗旨,故提出本案舞臺專業燈光音響之財物採購案。本案涉及專業團隊演出用之音響系統調整、照明燈具及懸吊系統設計等具專業性,舞臺專業燈光音響系統主要用於演出用重要核心設備亦屬本案重點。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08 10:00
開標時間
108/08/08 16: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規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或(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或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承辦人員:劉畊甫;電話:02-77295357分機350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7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8年10月7日。 ※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30日內提送設計成果,設計成果經核定次日起135日完成安裝、設置、測試、校正、調整及教育訓練等(詳契約主文第7條)。 ※現場會勘: 1.本招標公告提供之所有圖說僅供參考,各標示尺寸、項目、規格及設備以現場為主。投標廠商如有實地會勘需求,可配合洽辦機關於本案招標期間依公告之統一帶看時間內親赴現場實地會勘。 2.每家投標廠商會勘以5人為限,並請於會勘前務必先與承辦單位電話聯絡確認後始得出席會勘。 3.會勘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市民大道8段99號(集合地點:請由南港路2段95號臺灣銀行旁入口進入)。 4.會勘時間:108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下午1時30分開放報到進場)。 5.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3503劉先生、分機3617鄭先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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