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325P0036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節能燈具汰換財物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8/06/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智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427,935
原始預算
$ 17,390,800
底價金額
$ 11,780,000
決標折數
80.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怡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2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林怡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2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200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4.1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7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04
原公告日 108/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6/19 09:00
開標時間 108/06/1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8/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80天內(詳契約主文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 或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代碼、項目應包含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或F213010電器零售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需求計畫書三(二)、三(四)及四(十八)」、「詳細價目表品項」及「主要規格書面審查表審查項目」,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更正招標文件:需求計畫書、詳細價目表及主要規格書面審查表。 三、本次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至108年6月19日,並延長押標金有效期限至108年8月18日。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6月10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6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其餘事項。 六、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5月22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詳修正對照表),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10341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1樓,2555-3000轉2214郭忠杰先生〉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6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6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1,178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怡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2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林怡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42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200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4.1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7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04
原公告日
108/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6/19 09:00
開標時間
108/06/1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8/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80天內(詳契約主文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 或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代碼、項目應包含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或F213010電器零售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需求計畫書三(二)、三(四)及四(十八)」、「詳細價目表品項」及「主要規格書面審查表審查項目」,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更正招標文件:需求計畫書、詳細價目表及主要規格書面審查表。 三、本次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至108年6月19日,並延長押標金有效期限至108年8月18日。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6月10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6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其餘事項。 六、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5月22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詳修正對照表),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10341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1樓,2555-3000轉2214郭忠杰先生〉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6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6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1,178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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