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129C0167 已決標公告

臺北試演場修繕工程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8/01/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星機電消防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454,875
原始預算
$ 33,007,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65.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坤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2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林坤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2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ktlin@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55,885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1/17
原公告日 107/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1/22 11:00
開標時間 108/01/22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S30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0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條件:(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2)E602011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依內政部97年1月21日台內中營字第0970800035號函示,營造業承攬工程有無超出其承攬造價限額,仍應以其契約金額為認定基準;及工程會98年3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800055650號函示,營造業投標廠商之標價在底價以內,但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之處理方式,爰本工程投標廠商如為丙等綜合營造業,其投標總價(含比減價後之標價)逾營造業法所定丙等綜合營造業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招標文件更正說明如下: (一)空白標單:新增詳細價目表第壹.六.49項及修正單價分析表第壹.六.48項之工料名稱。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空白標單及檢附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供參。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1月18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7年12月2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承辦人員:趙延湘;電話:(02)27208889分機350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水管電氣工程預估金額為新台幣2,055,885元(不含營業稅、管理費及利潤)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22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坤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2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林坤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2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ktlin@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55,885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1/17
原公告日
107/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1/22 11:00
開標時間
108/01/22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S30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0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條件:(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2)E602011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依內政部97年1月21日台內中營字第0970800035號函示,營造業承攬工程有無超出其承攬造價限額,仍應以其契約金額為認定基準;及工程會98年3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800055650號函示,營造業投標廠商之標價在底價以內,但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之處理方式,爰本工程投標廠商如為丙等綜合營造業,其投標總價(含比減價後之標價)逾營造業法所定丙等綜合營造業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招標文件更正說明如下: (一)空白標單:新增詳細價目表第壹.六.49項及修正單價分析表第壹.六.48項之工料名稱。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空白標單及檢附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供參。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1月18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7年12月2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承辦人員:趙延湘;電話:(02)27208889分機350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水管電氣工程預估金額為新台幣2,055,885元(不含營業稅、管理費及利潤)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2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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