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ic-joseph@mail.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2/2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台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詳契約主文第七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項目應具有CC01110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請廠商重新領標。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員:康睿宸;電話:02-27208889分機123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2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2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
※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998萬7,0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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