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806C0138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文山區景美運動公園南側第一期公共住宅地下連續壁新建工程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7/11/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500,000
原始預算
$ 42,567,42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1 - 單雙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宜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0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林宜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0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xm04817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2,567,4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4 11:00
開標時間 107/11/14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12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3/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需符合任一項: (1)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31) ※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承辦人員:賴昭潤;電話:(02)2777-2186分機2614;傳真:02-2777-1210;電子信箱:lawrence@udd.taipei.gov.tw)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輔助公告資訊: 1.履約期限施工履約期限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數。 2.如因採購計畫變更等因素,本機關得暫停或取消採購招標程序,廠商不得據以要求賠償或補償。 3.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各項規定,如有疑問請依本案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期限前(詳招標公告),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疑義。服務建議書之內容相關規定,詳本案評選須知。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依評選須知所載為:委員吳金龍、委員章毅、委員王金棠、委員江世雄、委員王冠文、委員脫宗華、委員孫文郁、委員陳裕益、委員莊希聖。 ※本案辦理第2次以後招標,變更招標文件說明如下: 一、修正「投標須知」投標封套及(第42頁)、「工程採購契約」第5條(一)6.物價指數調整(第10頁)及「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版次。 二、以上變更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工程採購契約及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並檢附修正前後對照表供參。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因非屬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4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宜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0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林宜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0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xm04817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2,567,4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4 11:00
開標時間
107/11/14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12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3/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需符合任一項: (1)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31) ※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承辦人員:賴昭潤;電話:(02)2777-2186分機2614;傳真:02-2777-1210;電子信箱:lawrence@udd.taipei.gov.tw)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輔助公告資訊: 1.履約期限施工履約期限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數。 2.如因採購計畫變更等因素,本機關得暫停或取消採購招標程序,廠商不得據以要求賠償或補償。 3.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各項規定,如有疑問請依本案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期限前(詳招標公告),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疑義。服務建議書之內容相關規定,詳本案評選須知。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依評選須知所載為:委員吳金龍、委員章毅、委員王金棠、委員江世雄、委員王冠文、委員脫宗華、委員孫文郁、委員陳裕益、委員莊希聖。 ※本案辦理第2次以後招標,變更招標文件說明如下: 一、修正「投標須知」投標封套及(第42頁)、「工程採購契約」第5條(一)6.物價指數調整(第10頁)及「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版次。 二、以上變更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工程採購契約及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並檢附修正前後對照表供參。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因非屬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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